【本報綜合報道】曾經與美國能源交易商安然(Enron)有來往的銀行和律師行,據悉正面臨安然案原告人控告,涉及的賠償達數十億美元計。不過,有法律界人士認為,很難證明銀行和律師行串謀安然詐騙。
消息人士說,安然的投資者及僱員決定把摩根大通(J.P.MorganChase)、花旗集團(Citigroup)、美林(MerrillLynch)及瑞士信貸第一波士頓(CSFB)等8家銀行,加入起訴名單內。較早前,他們已決定控告安然和該公司前核數師安達信會計師事務所。
法律界人士說,摩根大通和花旗集團知悉安然大量的財務資料,至於美林和一波則推銷安然股票,故此這些銀行有可能遭控告。美林、一波及摩根大通拒絕回應,而花旗集團表示與安然的業務來往完全正當。
此外,安然的主要法律顧問Vinson&Elkins,以及為安然的部分夥伴提供意見的律師行Kirkland&Ellis,據悉亦可能會遭安然案原告人控告。但兩家律師行均否認向安然提供的意見涉及違法行為。
事實上,安然案原告人的代表律師尚未正式公布新的被告人名單。
華盛頓大學法學院院長塞利格曼說,這宗官司很難應付,原告人須證明被告一方向股東提供不真確資料有直接關係。他說,縱使一家銀行或律師行明知安然的財務報告不真確,但只要它從未公開發表有誤導成分的言論,也有機會脫罪。
再者,就算銀行和律師行被證明須負上責任,賠償額也可能限於它們涉及的部分。根據聯邦證券法,若原告缺乏足夠證據,甚至無法要求審訊。
不過,德州大學商業法律教授普倫蒂斯說,安然股東可能較易成功起訴銀行和律師行違反德州詐騙法。
原告人之一安然僱員退休基金指控安然、安達信及其他單位違反聯邦法律,涉及有組織的罪行。任何涉案公司被證明犯了詐騙罪,可能要承擔安然退休基金的全部損失,估計金額超過30億美元(約234億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