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保損失大不妨暫降保障額

斷保損失大不妨暫降保障額

經濟不景氣之時,人人都要「勒緊褲頭」過日子,為了「開源節流」,有些人不惜「終斷保單」,藉此減少開支。根據資料顯示,終止保單的金錢損失,平均約為兩年的保費;除了財務的損失以外,更要顧及年齡、保費、免責期及健康狀況等變化,稍有不慎,影響極大;投保人宜三思而行,以免因小失大。

保險業聯會發言人指出,投保人終止保單,大多不離財困及轉保兩個原因。終止一份保險計劃,投保人最大的風險,不只是金錢的考慮,更涉及斷保之後,所需面對的「真空」期。投保人宜先向保險代理及公司查詢清楚,這個舉動會對自己所造成的影響及損失,當中尤以具現金價值及儲蓄成分的壽險產品,最具爭議性。

以紅利代付保費
其實,若果投保人純因財政理由,而想藉斷保來節流,不妨先與投保的保險公司商討,或許可用暫時降低保障額,或是只終止部分附加保障,如危疾、醫療等的方法,藉此減少保費支出;到日後財政穩定下來,再重新加大保障額。
這樣一來,既可以繼續享有保障,亦可令保單內的現金價值,得以繼續滾存,有助減輕財務損失,遠勝於斷保之舉。
聯會發言人補充:「其實,在經濟不景之時,保障的重要性更大,若有需要,投保人可嘗試以保單所滾存的紅利,來繳付保費,絕不宜隨便終止原有保單。」
除了因財政問題斷保以外,亦有部分人會因為其他原因而終止保險。由於保險從業員流動性極高,不少代理轉工,或會游說舊客過檔。又或是所屬公司有新產品推出,為了提高「生意額」,遂向客戶推介新的保險產品;藉此吸引客戶多購一份保障,或是以新產品取代舊有保障(轉保)。

轉保須簽聲明書
事實上,新的保險產品保障範疇廣泛,因此不難吸引到投保人購買。經濟許可的投保人,大多會保留舊有保障,再多購一份新產品,藉此加強保障;不過亦有投保人採用「以新代舊」的轉保形式。
對於上述情況,聯會發言人建議:「到底新舊有別,條文難有百分百一樣,投保人宜先權衡利害,才好作出決定。」
若果投保人選擇「轉保」的話,最重要是在新的保單聲明書之中,表示會以新保障取代舊有保單,並緊記要保險代理填寫一份「客戶保障聲明書」,列明終止舊有保單造成的所有影響,細閱內容以後才簽署作實,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3年內可申請復效
投保人如因財政問題停繳壽險保費,以致保險計劃中斷,可以於時限以內(一般為1至3年,視乎保險公司而定),向相關的保險公司提出復效申請,投保人需重新披露健康狀況,一旦獲批准,原有保險合約便會重新生效,當中的基本條文亦會維持不變。
然而,基於投保人曾經斷供保費,故必須全數補回欠付的保費及利息;保險業聯會發言人說:「保單當中如有『自殺條款』及『不可爭議條款』之免責期,一般需要重新計算,如自殺為一年、醫療及危疾為30至90日不等,此期間將不可就有關事故,提出有效索償。」
基於保費與年齡掛鈎,投保人選擇恢復舊有的保單,保費相對會較購買一份新單低廉;但新產品的保障範圍較廣泛,投保人宜先行比較,因應本身的需求,而決定續供舊計劃,還是另購新產品。
記者:丹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