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學建築及城鄉研究所博士生 葉蔭聰
電盈裁員,震動社會,被裁者灑淚,幸存者按章工作,使飽受失業、衰退恐懼纏繞的香港雪上加霜。但風雪底下,其實蘊藏了香港作為資訊城市的重重矛盾,亦見到資訊政策的偏狹。
香港與其他全球城市一樣,以資訊發展為其成長動力的重要一環,其原因大概有兩個:一是政府的牌照費用及稅收大幅增加,二是不斷創新的資訊基建是吸引外資的重要一環。因此,近年大部分政府都以開放市場、引入更多競爭對手為重要手段,香港亦不例外。
電盈埋怨政府開放市場增加公司壓力,導致裁員。電訊管理局局長反駁,這與市場開放無關;當然,這與多了一點競爭無關,因為電盈仍擁有90%的家用固網。真正原因是電盈合併令公司股價下跌,增加債務,並曾一度轉虧(去年又轉盈了),在股東要求改善財務狀況、盈利前景的壓力下,高層管理人當然拿員工來開刀。
這並不是說政府全無責任,雖然與開放電訊市場政策無關,卻與政府對資訊事業的治理(governance)相關。當年盈動得以併購香港電訊,是因為在股市的資訊狂潮中股價狂升,併購成功的結果,是把一家相對穩健的公司置於巨大波動的股市之中,這些風險政府應該早已預料,更應防範,不管是為了照顧工人福利,還是維持資訊服務及技術隊伍的穩定,都是責無旁貸的。
換言之,政府不應只是不斷催谷資訊業發展,而不管其他利益,特別是較缺乏資源的中層及下層工人。以美國為例,聯邦政府負責發牌給資訊公司,收取大量牌照費用,但資訊網絡卻要鋪設在城市中,市政府為了本地利益(不管是工人還是市政府稅收),都需要在資訊通路權(rights-of-way)上作各種限制,因此形成企業與地方政府的訴訟爭議,聯邦政府亦不能撒手不管,而需要從中協助商議。
香港只有一層政府,理論上,它需要同時處理美國聯邦及地方政府的利益,即營造市場競爭以及照顧各種團體及地方利益。可是,香港政府只做到了前者,這是電訊管理局的職責與功勞,後者的表現卻相當失敗。
在電盈併購後,政府沒有相應措施防範裁員的社會風險。例如,政府可要求電盈若打算裁員,應提早交出計劃及轉業支援方案,保障員工的就業及服務穩定,筆者還記得併購後得到的唯一訊息是李澤楷承諾一年內不裁員,這大概是政府爭取回來的承諾吧!可是一年後又如何?據聞勞工處曾在最近一次裁員中與電盈談判,減少了原來要裁掉的人數,但從員工及社會的反應來看,似乎是為時已晚。
說到底,香港政府與資訊企業的談判仍然是一個完全封閉過程,工會及其他民間監管組織無從參與,難怪最後被犧牲的是組織及資源缺乏的工人;看來,不只是資訊市場需要開放,資訊事業的治理方式也需要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