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話你知:執達主任如何協助收樓?

司法話你知:執達主任如何協助收樓?

執達主任會聯同申請人前往有關土地/房屋,通知有關人士於七天內遷離,同時將一份「給佔用人通知書」交予他們。若大門鎖上,執達主任會把通知書張貼門外。於初步視察後,執達主任會再安排覆核及收樓。若佔用人已遷離,物業的管有權會交予申請人。
若有關地方仍被佔用,執達主任會通知佔用人預定的交還日期,亦會因應情況執行破門令。收樓時,執達主任會將屋內的物品列出清單,亦會以即影即有相機拍下物品的狀況。申請人須負責安排把屋內物品及實產搬走,空置的土地/房屋會交還申請人。
資料來源:司法機構 本欄隨《法庭》版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