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昨日在一個商業倫理國際會議公開論壇上,與會的消委會總幹事陳黃穗在演詞中指出,香港的商業倫理水平仍有待改善,須加強自律團體功能。
陳黃穗詳述學者定出的商業倫理三個等級尺度,第一級最低,即缺乏守法精神;香港屬於第二級,即僅及遵守現有法律,但仍不時有屬於第一級的違法行為出現,第三級即指行為標準比法律規定的更高,業者能考慮長遠利益行事。
陳黃穗指因為政府一向以來奉行最少干預原則,以及業界缺乏完善自律守則,導致本港商業倫理水平未如人意,此外,法例執行時的灰色地帶亦令情況加劇。
陳黃穗指最近回收含甜菊糖甙食物的事件,正是由於食物標籤法沒有清晰規定生產商標明添加劑名稱所致,所以香港若要保持競爭力和消費者信心,就必須致力推廣商業倫理道德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