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機場刑毀簽保

商人機場刑毀簽保

【本報訊】四十三歲商人陳田忠(圖)在香港國際機場疑因遲到被國泰航空拒登機後,又不滿國泰安排他先乘機往巴黎停留一晚,再轉機到羅馬目的地,與職員理論憤然打破塑膠展示牌,昨在荃灣裁判法院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裁判官判他自簽一千元及守行為一年,另付堂費一千元。
陳被控於今年二月十日在機場客運大樓七樓的國泰航空服務櫃位,損毀一個價值五百元的塑膠展示牌。
案件編號:TWCC39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