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市民發現市面有出售的一種通大便成藥,中英文使用說明竟意思相反。英文版本表示,孕婦一般不適宜食用,但中文卻聲稱特別適合孕婦服用,他驚訝本港竟有如此大錯漏的藥物出售,市民健康欠保障。
郭先生稱,早前經家庭醫生介紹,到藥房購買一瓶PMS-LactuloseSolution乳果糖瀉藥,給其不足一歲兒子服用。郭先生表示,買回家後即細看其中、英文說明,但竟發現中英文版本意思截然不同。
中文版本內提及「特別適合孕婦、老年人……服用」以及「服後不會產生藥物倚賴性」等字眼;但英文版本上,幾乎是完全相反。英文指引上清楚列明「不適合孕婦服用(有醫生指導除外)」,另外又註明「如過量服用,會引致藥物倚賴性。」
郭先生稱,幸好他細閱指示,發現有此問題,未有給兒子服用。他質疑本港竟有如此大錯漏的藥物出售,對市民健康無保障。
記者曾到一家藥房購買該藥,並向店員查問應遵照哪個指引服用,職員表示只要根據中文版本便可。店員續稱,一般來購買此藥的市民,多由醫生推介,故毋須擔心。
本報曾聯絡此藥的總代理「香港顯榮行有限公司」,但至截稿前仍未獲回覆。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根據藥劑事務部的初步資料顯示,廠方於註冊時所遞交的英文版指引,與現時貼於瓶外的說明相同;然而,註冊時所批核的中文版指引,則是英文說明的繙譯版,與現時於市面出售的中文版本,確有不同。衞生署表示,事件在調查跟進中。
一位香港註冊藥劑師表示,如果出售的成藥之中、英文說明字眼,與遞交衞生署申請時有分別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三二六三四)
婦產科醫生龍炳良表示,一般來說,孕婦很多時都會出現便秘情況,依靠藥物通便亦常見。而利便藥主要分兩種,一種是留在腸內吸收水分,令糞便軟化,幫助排泄,而這種藥並不會被人體吸收,故較安全。另一種利便藥則會被人體吸收,這種並非人人合用。他建議孕婦可選用前者服用,但最理想當然是先徵詢醫生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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