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涉嫌藏有槍械及炸藥的四名男子,昨被押解東區法院提堂,控方庭上透露有被告供稱受聘於首被告,計劃三月中做大案,涉及槍械和炸藥,裁判官拒絕保釋,將案押後至四月十二日於北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四名被告包括運輸工人季昌明(三十七歲)、地盤工人盧振輝(三十六歲)、無業男子葉國忠(四十一歲)和地盤判頭高梓峻(三十歲)。四人出庭提訊時一臉輕鬆,葉更不時展露笑容。
四名被告被控於三月二十八日(上周四)在旺角上海街七百零三號一個C座單位外,管有一支七點六二口徑的自動手槍及五發實彈,當時槍械以一本雜誌包裹,此外又管有三支管狀的高性能工業炸藥。
案件編號:ESCC99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