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社區組織協會批評現時懲教政策的資源錯配,懲教署用於每名囚犯的成本每月高達一萬三千元,但用於改善囚犯更生的服務卻嚴重不足,釋囚在出獄前得不到足夠支援,大部分在出獄後即時面對經濟、住屋和就業困難,導致有半數囚犯在出獄後三年內重犯。
該協會幹事吳衞東表示,訪問了七十名釋囚,發現大部分出獄時極為彷徨,出獄時身上擁有的金錢中位數只有四百四十元,大部分都得不到家人支援,不少更要露宿街頭,甚至無法找到工作。他認為署方應在囚犯出獄前提供協助,如增加培訓和臨時宿位。
曾坐牢四十日的釋囚Alex表示,在二月出獄時袋裏只有一百九十多元,踏出監獄後即變成無家可歸,幸得社工協助才找到緊急宿舍及三百元援助金。他認為懲教署應增加出獄前的輔導,否則釋囚在無助的困境下容易再觸犯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