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要求更多風險披露

中國證監要求更多風險披露

【本報訊】中國證監會公布境外公司在內地上市須遵守的額外資料披露規則,令到境外公司在內地上市的安排邁進一步。建滔化工(148)、冠捷科技(903)、深圳控股(604)、瑞安建業(983)及香格里拉(069)則早於日前公布有意分拆內地業務,歐資的聯合利華也欲分拆內地業務上市。

有助境外公司分拆上市
新華社昨日報道,中國證監近期發布了「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說明書內容與格式特別規定」,要求這些公司,除須符合一般的上市公司資料披露條件外,尚須披露一些特有風險,例如依賴境外原材料供應商、境外客戶以及境外技術服務的風險;國家有關外商投資企業稅收優惠的法律、法規、政策可能發生變化的風險;外國股東住所地、總部所在國家或地區向中國境內投資或技術轉讓的法律、法規可能發生變化的風險;滙率風險等。
此外,擬上市的外資與母公司之間過去三年度的相關交易,外資與其外國股東簽訂的市場分割協議的主要內容及具體執行情況等,也屬披露資料之列。
中國證監指有關政策已於3月19日生效。路透社引述市場人士說,上述額外資料披露守則,應不會影響境外公司在內地上市的意願。
多家香港公司東亞銀行(023)、中國移動(941)及上海實業(363)等大藍籌,已委任財務顧問,協助其於內地上市,但是他們的上市形式,是發行預託證券方式(CDR),目前不清楚今次新公布的新規定是否適用於CDR。
不過,一些中型上市公司,則早已表達其分拆內地業務的意願,例如建滔化工擬分拆線路板廠、冠捷分拆東冠電子、深圳控股擬分拆現代物流、瑞安建業分拆內地水泥業務,以及香格里拉擬分拆內地酒店。今次公布,有助澄清中間不明朗的地方,相信可加快這些公司的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