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建築物可抵禦強勁暴風<br>石澳海面去年現水龍捲

港建築物可抵禦強勁暴風
石澳海面去年現水龍捲

【本報訊】龍捲風(Tornado)是大氣中最強烈的一種渦旋現象,風速可超過每小時五百公里,移動速度通常超越每小時三百公里,故可將地面的重物吸捲上天。香港亦曾出現龍捲風,其中一九八二年六月在元朗出現的一次造成兩死五傷。有土木工程專家表示,本港樓房無懼龍捲風吹襲,但維修不妥的建築物有被吹毀危險。
龍捲風的形成過程相信是由於兩股風向有顯著分別的冷暖氣流,在同一水平相遇,令到氣流在低壓中心滙合並加速旋轉,同時,潮濕不穩的大氣使加速旋轉的氣流不斷上升,造成龍捲風。龍捲風在水面形成時稱為水龍捲。

曾襲元朗奪兩命
據紀錄,香港出現的以水龍捲居多,而陸上龍捲風以一九八二年六月於元朗出現的一次最嚴重,造成兩死五傷,所過處村屋農舍倒塌或屋頂被掀去。由一九五九至一九九八年則先後發生二十一次水龍捲,均集中在五至十月。而去年七月便有巿民在石澳海面發現水龍捲,但尚未被天文台紀錄。
土木工程專家陳延年表示,本港建築物若遇上龍捲風吹襲,即使是玻璃幕牆,也不會影響結構安全,因為現行法例規定建築物結構可承受的壓力,足可抵禦五十年一遇暴風的瞬間最大風速,其抵禦能力更需預留安全系數,即將可承受的最大風速壓力,乘大一點二至一點四倍。
陳延年表示,僭建物、招牌、棚架均難抵受龍捲風,大廈的玻璃外牆維修不善,玻璃出現容易破裂的弱點位,亦很容易被龍捲風吹起的硬物擊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