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談到投資期之設定不能隨意,而實務上,投資者在設定目標價時,比設定投資期往往來得更隨意。
很多投資者都沒有設定目標價的習慣,畢竟,人的心態都是「賺得愈多愈好」。但問題是,股價並非「向天空生長不停的樹」,股價升跌有循環,不懂把握機會獲利的投資者,最終都會成為失敗者。然目標價之設定亦非隨心所欲,而是要有根據的。無論這是一個根據基礎分析或技術分析的數字,都應該是仔細分析的結果,這個目標應該受到尊重而不應任意更改。將「目標」價變為「浮標」價是股民的陋習,往往只源於貪念,卻增加了不必要的風險。
目標價其實存在着一個不為股民所察覺的陷阱,就是值博率會隨着股價逼近目標價而下調。投資者以2元買入某股,半年目標價2.8元。買入後1個月股價若飆升至2.6元,投資者多會繼續持有,因為覺得0.6元的帳面利潤已提供了強大的防守力。但從另一角度看,尚餘0.2元便到價,以2.6元的市價計算,其實不到10%,以餘下5個月為投資期,絕不吸引,但股民很少察覺此點,當然有人會提高目標價,但這些決定往往只屬一廂情願,並無實質支持。 利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