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近年屢破公營房屋短樁及偷工減料的醜聞,但早在八十年代中揭發的二十六座公屋貪污案,也轟動一時。廉署調查人員憶述,當年接手調查時,距案發足有十三年之久,人證、物證面目全非,他們將危樓的石屎掛在辦公室內激勵自己,後來找到關鍵的污點證人破案。
廉署今日在官方網頁(
廉署發現,當時監管問題千瘡百孔,由於建屋政策要求工程「快而廉」,小規模承建商以低價取得合約,再偷工減料賺取利潤;其中一名承建商的一份合約標價,竟較其他公司的出價低逾一百萬元。
涉案工程發生在七七年有關貪污調查的特赦令生效前,因此需由當時布政司鍾逸傑代港督簽署豁免令,授權廉署調查。小組成員之一、現為高級調查主任的范勢楚憶述,他們一口氣從各部門借來五百多個已沾滿蟑螂屍骸的陳年紀錄,又到多個國家會見已移居海外的證人,但仍一直苦無頭緒。
為了激勵破案的決心,范勢楚更將四塊由有問題公屋獲取的石屎懸掛於辦公室內,時刻提醒自己要盡快破案。
直至八七年初,一名涉案承建商的親信「何伯」和一名已退休的政府工程監督,答允擔任污點證人,成為案件「起死回生」的轉捩點。范勢楚指出,該名承建商因刻薄親信「何伯」,更用手段扣除他的退休金,加上范勢楚向他講述居住於有問題公屋的居民有高度危險,終於打動「何伯」指證舊僱主。政府其後控告三名承建商及七名公職人員共四十六項罪名,其中兩名承建商罪名成立。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