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付醫管局的財政赤字問題,其中一項提議是讓顧問醫生半私人執業,以節省薪酬開支。我以為此法萬萬不可,因有嚴重利益衝突。舉一個例子大家便會明白。
顧問醫生一半時間在公立醫院,一半在私家診所,一個病人到私家診所看他,他診斷出膽石,建議動手術,病人嫌私家醫院貴,顧問醫生為免失去病人,就轉介病人入公立醫院,並安排快期開刀。出院後,病人繼續付錢看在私家診所的顧問醫生。
結果是有點錢的人,可以插隊得到公立醫院的資源,貧窮的病人更難得到照顧。
此外,對全職私家醫生也不公平。
半私家顧問醫生有強大的公立醫院作後盾,若我是病人,也會選看半私家顧問醫生,因為如果手術出現併發症,需要更高費用的治療時,我可以要求他轉介我到他工作的公立醫院跟進。
不是可設立監察機制防止假公濟私嗎?顧問醫生差不多是一個部門的最高權力者,你能期望一個正在受訓的醫生越級舉報他嗎?
不要說我杞人憂天,胡亂假設。英國正是實行顧問醫生部份時間私人執業的制度,而上述的例子,我曾在英國親眼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