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裝修工人去年十二月十三日在尖沙嘴加拿分道被警員截查時,發現身藏胡椒噴霧及伸縮警棍,卻訛稱為香水及震盪器擬送給女友,警方經驗證後,起訴被告無牌藏槍械及管有違禁武器兩罪,被告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控罪,還柙至四月十一日判刑。 被告陳春耀,二十一歲,代表律師求情稱,被告有感女友位於元朗大棠水蕉老圍寓所治安差,所以購買胡椒噴霧及警棍送給女友用作自衞。 案件編號:KCCC3534/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