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戶不滿賠償寧願要舖

商戶不滿賠償寧願要舖

【本報訊】商舖賠償方面,市建局會以物業市價另加特惠津貼或生意損失賠償,作為商舖的收購價,而大部分的商舖市值於二百萬至六百萬元之間。有業主批評賠償太少,「就算賠六百萬,幾年都搵唔返」。
自用商舖業主除可得商舖市值外,還可獲特惠津貼。以一個市值四百萬舖位為例,另加百分之三十五的額外津貼收購價的五百四十萬。
在出租舖方面,灣仔船街分別擁有一間出租地下舖位和閣樓舖位的黃樹楷,對市建局的賠償方案極為不滿。他指出,兩個舖位面積合共約一千呎,其中一間租予琴行,以市建局的賠償計算,租客可取得舖殼價的兩成五,而業主則獲賠償舖殼價另加一成;雖然他至今仍未得悉實際的賠償數字,但舉例說若舖殼價為一百萬元,租客可得二十五萬元,業主則得一百一十萬元。

租戶獲賠差餉三倍
至於商舖租戶,就可以得到市建局予以應課差餉租值的三倍金額,作為基本特惠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