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市區重建局成立差不多一年,終於正式展開位於深水埗、大角嘴及灣仔區的三項優先重建項目,並於昨日正式向超過四百名業主發出收購文件,以高於市價三倍收樓,預計要兩年時間,動用資金達十億元。有市建局成員承認,在目前樓價低迷情況下,今次賠償額可能會令一些市民覺得太慷慨,但對市建局來說,時間就等如金錢,盡快完成收樓進行重建,可以減輕市建局財政壓力。 記者:莫劍弦、陳廣慧、許瓊霖
行政總監林中麟則指出,連同業主及租客賠償,整個計劃開支高達二十五億,他認為以同區七年樓齡作為賠償準則,是當年立法會的決定,市建局有需要平衡受重建影響居民及公眾之間的利益,他認為立會應該留意公眾對今次賠償額的反應,再研究是否有需要檢討七年樓齡的賠償準則,董事李華明則認為,賠償可能會較優厚,但若可以盡快收樓,盡快開工,資金可以提早收回,對市建局更有利。
而受影響業主,對賠償方案的反應則是好壞參半。有業主坦言「當然接受」,但也有業主批評賠償以實用面積計算,金額太少,難以購得同區相同面積單位,部分租戶因業主預早通知他們收樓,令他們不獲賠償。
深水埗區議會昨通過由馮檢基提出的動議,譴責市建局黑箱作業,意圖欺瞞公眾,並要求市建局立即收回所有發出的收購信,及成立上訴委員會,訂明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和啟動程序。
今次進行收購地區包括灣仔莊士敦道、大角嘴櫻桃街、深水埗福華街及福榮街四百一十六個商舖、住宅、樓上商舖、天台及全幢物業。市建局以最近三個地區物業成交價,以及立法會規定以同區七年樓齡樓價計算,定出賠償準則,以實用面積計算,大角嘴及深水埗平均每平方呎賠償價達三千四百及三千二百元,而灣仔則超過四千二百元。
根據市建局住宅物業賠償方案,業主除可得到市值價賠償外,還可獲一筆額外自置居所津貼,金額等於同區同面積七年樓齡單位價格與市值價之間的差價,換句話說,業主可以取得足夠七年樓齡樓價賠償,以一個六十平方米(約六百五十三平方呎)單位計算,業主就可取得超過二百萬以上賠償(見表),而出租物業業主亦可取得五成自置居所津貼。
為了吸引業主盡快將物業出售給市建局,若果業主六十日內接受收購價還可取得十萬五千元津貼,或以每平方米一千二百五十元計算,出租住宅則可得八萬。
至於租客方面,市建局會額外提供特惠搬遷津貼,並於收購後按法例賠償,並且會由房協及房委會安排公屋安置。
市建局地區發展總監伍展明表示,若業主不滿意收購價,業主可自聘測量師估價,再和市建局商討,市建局會支付一次服務費用,若果業主有特別要求,市建局亦會個別考慮,市建局內亦有上訴機制,亦不肯回應若兩年內無法收購單位,會否動用「尚方寶劍」,以土地收回條例強硬收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