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小姐問:我的物業是自住的,市建局會如何計算我的物業市值?若果我不同意市建局的收購建議,我有甚麼途徑可以提出反建議?
答:對於受重建項目影響的分層住宅單位自住業主,市建局除了給予其住宅物業的市值交吉價外,另加自置居所津貼,以協助他們在同區購買面積相若,樓齡為七年的住宅單位。
在計算自置居所津貼時,業主自住的物業與直系親屬所佔住的物業均一視同仁。直系親屬指父母、子女、受供養的兄弟姊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孫女、外孫/外孫女、繼父母、配偶的父母及配偶的繼父母。每位自住業主最多可獲三個單位的自置居所津貼。
住宅物業的業主亦可獲額外津貼,金額於個別項目進行收購時作實。
物業的市值以實用面積計算。實用面積的定義,是根據香港測量師學會一九九九年三月制訂的「量度作業守則」作為標準,而計算面積時,則以屋宇署最新批核的有關建築圖則為根據。
市建局不會就不符合《建築物條例》及批地條款而興建的建築物支付任何價值、補償或特惠津貼。
若業主對物業收購建議持不同意見,他們可在收購過程中自行聘請測量師提供專業意見及協助,所需的合理費用,市建局於收購完成後支付,業主就每個物業只可向市建局申請支付一次專業費用。
政府即將進行市區重建工作,受影響居民都關注賠償、遷拆時間等問題,市區重建局與本報合辦市區重建局信箱,逢星期五於服務版刊出。受影響居民有任何疑問,可以書面致函本報代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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