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話你知:民事訴訟判決

司法話你知:民事訴訟判決

在民事訴訟的過程中,如被告人收到傳訊令狀及送達認收書後,沒有在限期內把送達認收書和抗辯書交回高等法院登記處存檔,原告人可就被告沒有作出行動為由向法庭申請判決,毋須經過審訊。如申索的是債項或算定損害賠償,原告人可就申索的金額及訟費向法庭申請判決;如申索的是未經算定損害賠償,原告人必須出席聆訊,以便聆案官或法官評定應得的賠償金額。
資料來源:司法機構 本欄隨《法庭》版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