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一定是在隱瞞事實,」一名當公務員的讀者不客氣地向我投訴。「精神病患者哪裏會像你筆下描繪的那麼可愛?我工作的地方有兩個精神病患者,一個是我直屬上司,另一個是其他部門的同事,職位都比我高。他們對我大呼小叫,又有許多無理要求……我真的受不住了!求你行行好,教我怎樣面對他們!」
我必須澄清一點:我並非隱瞞事實!精神病患者不過是凡人。既然是人,一定有好有壞,有合作有不合作,有理性有不理性,有聰明有愚拙,有溫馴有暴力。我們不能以偏概全,把一小撮不合作、沒有病識感、精神狀態不穩定的患者定性為精神病人的典型。不幸地,今天報章為求銷路,把病人暴力的一面赤裸裸地展露人前。相反,病人努力奮鬥、掙扎求存、回饋社會的事蹟卻絕口不提。
精神病可以發生在任何人身上。拿讀者的個案作例子,他兩個上司都患上精神病,可見精神病甚為普遍,也沒有階級之分。如果上司行為怪異,對自己無理取鬧,當然可以勸他早日求醫;倘若他依然故我,唯有向上司的上司申訴。調查屬實的話,部門便會安排開醫事會議,由醫生小組作出報告。
一次開醫事會議,病人劈頭第一句便問:「你們哪一個是顧問醫生?」老闆答:「是我!有甚麼事?」他指着我道:「你的下屬強迫我開醫事會議,我覺得他精神很有問題,麻煩你替他診治診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