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委法官被狠批偏袒

特委法官被狠批偏袒

【本報訊】資深大律師王正宇去年出任高等法院特委法官處理一宗販毒案件,被上訴庭批評在引導陪審團時,未有根據高院刑事手冊,致錯誤解釋販運一詞,又大肆抨擊辯方理據,立場偏頗,定罪並不穩當,必須推翻判決,將案發還重新審理。

未參照刑事手冊
上訴人陳國華(譯音)被控於○○年七月在新填地街寓所販運四百克冰毒,去年七月三十日被裁定罪名成立,判囚十五年半,他不服定罪自行提出上訴。
上訴庭昨日頒下判詞,指特委法官王正宇在總結案件時,向陪審員解釋販運毒品的定義並不正確,單單手持毒品並不構成販運罪名,判詞指王正宇未有參照高等法院有關刑事手冊。
判詞又指出,王正宇引導陪審員考慮上訴人當時手持載有冰毒紙盒,既可假設他藏有冰毒,亦可根據環境證供作出推斷,上訴庭法官表示,從未見過有法官容許陪審員自行決定。
五十五歲的王正宇,早年留學英國,取得大律師執業資格。
案件編號:CACC29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