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花售樓書重提立例

樓花售樓書重提立例

【本報訊】政府去年擱置立例監管樓花售樓說明書,近日房屋局又再舊事重提,在立法會文件內提出重新評估是否需要立例監管售樓書事項。業界希望即使立例,要有清晰指引供跟從。

房屋局最近在立法會一份文件中提及,需評估和監察發展商,向置業人士提供的未建成住宅單位銷售資料是否足夠,及重新評估立法規管的需要。
部分地產商認為,政府若再研究售樓書指引,希望指引清晰,避免出現灰色地帶,令地產商容易「中招」。

業界望指引清晰
九倉(004)助理董事黃光耀表示,近半年發展商已自律地在售樓書上提供更多物業資料,並進行民意調查跟進,未發現有市民投訴。雖然立法小組仍傾向制定指引,立例保障買家,但他質疑是否需要特地針對該行業立法。
裕泰興董事總經理羅守耀同意,消費者絕對有知情權,了解清楚物業資料,卻希望房屋局在立例前,多諮詢業界。他指出,售樓書內容當然需要與現實相符,但樓書多少有宣傳成分,若條例太苛刻,只會令發展商不敢將所有資料刊載在售樓書內。
泛海國際(129)執行董事關堡林指出,希望政府明白,發展商並非刻意隱瞞資料,他認為條例必須清晰,否則容易有灰色地帶,出現「口同眼鼻拗」。
長實(001)物業投資及估價部高級經理趙少琴表示,監管售樓書旨在保障消費者權益,政府應與發展商緊密聯絡,雙方需在技術層面上仔細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