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策透視主席 邵家臻
在香港社會的公共領域中有一種怪現象,我暫且稱之為「重複」。意思一個本來很是特殊的現象,卻一而再,再而三地發生,而坊間的反應也是一而再,再而三地關注、討論、建議……之後又回歸平靜,等待着另一個循環,另一次重複。以青少年自殺的特殊現象為例,每次發生,坊間當然震撼,跟着的處理邏輯就是查根問底,將事件放大,找一個原因,這可能是傳媒渲染、家庭問題、戀愛失敗、學業挫折,跟着是專家論述。待事情稍為沖淡,論述剛盡,又一樁慘劇發生,又一輪群情洶湧……
為甚麼建議歸建議、教育歸教育、輔導歸輔導、警惕歸警惕,悲劇卻一而再發生?為甚麼這個社會像是缺乏自我改善的能力,無法從悲劇中學習?究竟過往的處理方法和公共論述發生了甚麼問題,以致未能幫助社會好好反省?
就以剛發生的三名少年男女在長洲度假屋集體服藥及燒炭自殺身亡的悲劇為例,事件完全推倒了專家論述的向來假設:自殺少年多是學業成績差、失業、家庭照顧不善、感情挫敗頻仍、有明顯的先兆。據報當事人可能是平常不過的鄰家小孩。
可是,這次的「推倒」頂多是一兩天的騷動,並未讓我們根本反省過專家論述和坊間常識背後的假設。公眾論述在事件發生後幾天,仍不斷發掘事件的一個主因,特別是脗合他們所預設的主因——一腳踏兩船、參與集體「晒馬」,對青年問題的論述始終在典型問題因素中徘徊。
就是在專家建議方面,也出現了點狂態。烽煙節目整天大駡法例漏洞。「為甚麼要租屋給少年人?」,繼而是「為甚麼賣藥給少年人?」和「為甚麼賣炭給少年人?」,這種「為甚麼讓少年人……」的邏輯,不難想像為發展至「為甚麼讓少年人去長洲?」的怪論。這種以收窄少年人活動範圍和權利的建議,看不見問題的根源,只抓着「形式」(去長洲、買炭)發惡發難,顯然是成年人無計可施下的一種狂態。就連平日道貌岸然的專家學者也幼稚到作出在炭袋上印上警告字眼:「燒炭不會舒服死」的建議,成人的窘態可見一斑。
這幾天來的討論,毫不例外地重複着「有專家無青年」的處理問題悶局,仍舊走不進青年人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