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炭自殺,千真萬確是本地獨創,是港人原創發明。可能很快有人註冊確認「商標」,杜絕東南亞其他地方老翻照抄。本地自殺數字,跟每天有近百樁自殺事故的日本比,不足為道。從新聞報道粗略算一下,跳樓應該「壓倒」燒炭,依然排榜首。最近較多人選擇跳海,跳橋亦有緩緩上升趨勢。最累街坊的開煤氣慢慢淡出是好事。證明不肯在戲院、劇場、飛機艙以至手術室關掉手機的香港人,漸漸接受教化,重視公德,照顧他人感受;死硬前,不再死牛一便頸。
有團體呼籲在「燒炭元素」之一的炭包袋上,印警告字句,如「燒炭=監生焗死」,或「獲救後遺症:失憶兼柏金遜症」。你認為有用嗎?老手揸扁「吸煙令你家破人亡」的煙包,未驚過。文字的警世效力太弱了。外國政府試過用爛肺大特寫圖片放在煙包背面,煙鏟當堂嚇窒,戒煙人次急增。更有阻嚇的案例是:英國一對傷心父母,決定將吸毒暴斃的年輕女兒的死亡經過,製成錄像,公開播放,告誡年青「死士」。那幀警方在現場拍攝到全身扭曲發黑的少女照片,勝過十萬句「沉淪毒海,前途盡毀」。香港報章每次刊登死人相,道德專家必然破口大罵傳媒變態,他們怎麼理解得到,英國那對喪女父母的悲慟心事。炭包是不可能印炭燒相的了,唯有繼續對住水牛講耶穌,在炭包袋、十層樓以上的公屋欄河牆邊,工工整整題上:「特首做多五年之嘛,使死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