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隨筆:投資期不可忽略

投資隨筆:投資期不可忽略

人的一個通病,是思想不縝密,即使在思考重大的事情時,亦常常忽略一些最根本的東西。譬如說,銀行在審批貸款時,會考慮借款人的收入與還款額之比例,但往往沒有仔細評核計及支出、變數後的還款能力質素,於是壞帳堆積。在投資方面,投資者會研究股票的質素及前景,但對於投資期與目標回報,卻往往疏忽了,結果亦導致不必要的損失。
投資者或許認為自己已考慮過投資期,因為準備揸中線或長線。但甚麼是中線、長線呢?畢竟因人而異。即使設下1年為期,但為甚麼是1年,而非9個月或兩年呢?投資者往往沒有仔細去想。事實上,投資上的每一個假設與目標,都應該有重要的理據支持,這個投資期不是隨便設定的,而是應該遵從一些規則:
(一)若經過分析後,認為某股未來1年走勢將向好,股價之潛在升幅在15至25%之間,而相對其下跌之風險,這個潛在回報吸引,則可設定1年為投資期。這個例子旨在說明「分析、值博率及投資期」是互相緊扣的。
(二)若資金可用期有限制,如3個月,則只能以此作最長投資期,反過來尋找適當風險而具值博率的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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