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大學一位學生來信,說要做個英文作業:人家口頭上已答應接受訪問,現須寫一封正式邀約函件。他問開始可不可以這樣寫:I,onbehalfofastudentgroupoftheABCDepartmentatCityUniversityofHongKong.Iamwritingtoinviteyoutocarryoutaninterview(謹代表香港城市大學某學系某組同學,函請閣下接受訪問)。
這兩句英文不改正不可以寄出。
首先,第一句沒有動詞,其實不能成句。把I之後文法上可略去的片語(phrase)略去,全句只有一個I字,那怎麼可以?
第二,大學的名稱如以「of某地方」為言,必須加冠詞the,例如ThisisHongKongUniversity或ThisistheUniversityofHongKong(這是香港大學)。HongKongUniversity是俗稱,theUniversityofHongKong則是正式名稱。城大當然也應稱為theCityUniversityofHongKong。
第三,「大學的某個學系」應說theABCDepartmentoftheUniversity,介系詞不宜用at。
第四,carryoutaninterview直譯是「進行訪問」,但這應是訪問者的工作,不是受訪者的工作。「接受訪問」一般應說togive/grantaninterview。
要寫得好一點,兩句英文宜合成一句:OnbehalfofastudentgroupoftheABCDepartmentoftheCityUniversityofHongKong,Iamwritingtothankyouforagreeingtograntusaninterview(承蒙俯允接受××××訪問,謹代表各同學奉函致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