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太陽報》前記者聲稱因工作壓力沉重,縱情狂野派對,試圖以精神科藥物減壓,去年底在九龍灣國際展貿中心參加派對時,被搜出身上藏有十一粒Fing頭丸及鎮靜劑,被告昨日於觀塘裁判法院承認販毒及藏毒罪,還押監房至下月四日,待取閱戒毒所、感化官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判刑。
辯方律師求情時稱,被告於九八至○一年間,在《太陽報》任職記者,由於工作壓力沉重,自去年七月起參與狂野派對,接觸Fing頭丸,通常每次服用一至兩粒藥丸以享樂,惟於案發當日,拆家割價傾銷,原價每粒八十元的Fing頭丸,被告以五百元可買十一粒,被告當時未有考慮法律後果嚴重,只是打算與友同享,沒有意思出售毒品。
律師續稱,被告於案發後已轉往建築模型製作公司工作,獲上級及親友支持,十七名《太陽報》舊同事亦有聯署簽名,撰寫求情信以作精神支持,相信今次實屬單一獨立事件,醫生報告亦能反映被告並無毒癮,現已後悔,於案發後已無再食毒品,被告明白狂野派對不是減壓良方,原先打算與未婚妻於本年二月結婚,現時亦只能延期舉行,希望法官輕判。
被告陸宗顯(三十歲),於案發時任職《太陽報》記者,過往並無案底,承認販毒及藏毒兩項罪名,控罪指他於去年十二月八日,在九龍灣國際展貿中心地下單位內,非法販運五粒Fing頭丸及四片含鎮靜劑硝甲西泮的藥片,另藏兩粒Fing頭丸。
案情透露,被告於案發日晚上抵達狂野派對現場,正在門外排隊等候進場。負責檢查入場人士有否攜帶違禁物品的警衞截停被告,發現他的腰包藏有一錫紙包,內有一粒橙色藥片,被告聲稱只是胃藥,心知不妙後已即時逃跑,警衞隨即通知兩名負責維持秩序的警員,追截被告。警員在被告的運動鞋內,共撿獲十粒藥片,被告於警誡下承認藥物自用,其他預備帶入場內供友享用。
案件編號:KTCC84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