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高等法院周五作出歷史性裁決,首次授權去年因頸部血管破裂,導致頭部以下身體癱瘓和無法自行呼吸的四十三歲婦人,可要求醫生關掉維生器,讓她「安詳及有尊嚴地」死亡。
由於法庭頒令,所有涉及這宗案件的病人、醫護人員及醫院的名字都必須保密,因此獲得「死亡權利」(righttodie)的女子只被稱「B小姐」。她未婚、沒有子女,在牙買加出生,八歲移民英國,職業本是社會工作者。
英國高等法院首席家庭法官巴特勒─斯洛斯(DameElizabethButler-Sloss)透過視像轉播,向躺在醫院病牀上的「B小姐」宣布裁決。她指出,對一個這樣嚴重傷殘的病人而言,「實在生不如死」。
巴特勒─斯洛斯認為「B小姐」的精神狀態絕對清醒,可以決定是否要求醫護人士關閉她的維生儀器。她又讚揚「B小姐」說:「她是個了不起的人,如此具才幹的人就這樣狠狠地被擊倒,實在可惜。希望她原諒我這樣說,假若她肯改變主意,相信她定能為社會作出不少貢獻。」
「B小姐」透過律師發表聲明,對裁決表示非常高興,又指那是個公正及經過周詳考慮的決定。他還透露,預計「B小姐」會轉到另一家醫院求死,讓願意執行其死亡意願的醫生,拔掉她的維生儀器。
「B小姐」最初要求醫護人員為她關閉維生儀器時,醫院方面以此舉違反醫生專業操守為由,拒絕了她。院方承認她康復機會少於百分一,但建議她先嘗試接受康復治療。
巴特勒─斯洛斯指醫院「非法侵犯」「B小姐」,在違反她的意願下強行令她繼續生存,判「B小姐」獲約一千一百港元的象徵性賠償。院方不打算上訴。
英國目前仍未准合法安樂死,所以嚴重病患者求死,必須先打官司,由法庭裁決。
綜合外電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