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特區政府認為拖延下去賭波問題就會自行解決,這種社會現象就會自行消失嗎?
議而不決看來已成了特區政府的標記,即使有很清楚的民意支持、即使只有少數人反對,特區政府依然要讓賭波合法化的政策「再坐一會」,依然要任由非法組織繼續在賭波活動中吸取大量資源,這不是議而不決又是甚麼呢?
從政府公布的民意調查結果已可清楚看到,有超過一半市民是支持將賭波合法化的,只有三至四成人表示反對;更重要的是如果特區政府把賭波的規則定的跟賽馬博彩那樣,例如規定不准未成年市民下注、足球博彩收益撥作公共或慈善用途等,那支持賭波合法化的人更高達百分之七十六。像這樣有超過四分三人支持的政策還硬說是眾說紛紜、硬是要拖下去,難道要待百分之一百的人支持才能下決定嗎?這不典型的議而不決心態嗎?
事實上不管政府諮詢多久,再花多少時間討論,都不可能讓所有香港市民同意賭波合法化的,因為對不少市民來說,賭博本身就是不道德的行為,在任何情形下都是不能贊成的;也就是說,即使再花一百年時間反覆辯論,也不可能從道德上說服這些市民接受賭波合法化的,那為甚麼還要用拖字訣而不把問題解決呢?難道特區政府認為拖延下去賭波問題就會自行解決,這種社會現象就會自行消失嗎?
正如我們一再強調,賭波並不是一個道德問題,而是一個要處理、要解決的社會問題,因此,該考慮的是那一種方法,那一種政策更為有效。而不管是外國的經驗或公眾的意見都顯示,單憑收緊法例和加強執法已不足以解決問題,更不足以制止市民繼續參與賭波活動;可政府在經過多番諮詢後還是想倚靠加強執法來應付賭波問題,這不是逃避問題、議而不決又是甚麼呢?
我們始終認為,一個成年市民在香港既然可以合法賭馬、打麻雀,實在沒有理由不可以合法賭波的,現在甚至大部分市民也同意這樣的看法,可特區政府卻還是放不開道德包袱讓賭波合法化,反而要增加人力物力打擊賭波及拘捕參與的市民;這樣不僅沒法處理好賭波這個社會現象,反而繼續讓大量無辜的市民擔驚受怕、讓大量足球博彩的金錢流進非法集團口袋中、製造大量的貪污機會。還有比這更不道德的決定嗎?
﹙圖﹚每有重要足球賽事,必吸引市民觀賞。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