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退職警員涉助內地人加快申請來港索款案件,繼控方特赦證人作供完畢,裁判官裁定被告企圖盜竊罪表證成立,被告選擇不出庭作供,控辯雙方下周一於荃灣裁判法院進行結案陳詞。 被告凌錦波,四十二歲,案發時任職《太陽報》記者,被控一項企圖盜竊罪,指他於二○○○年二月一日,企圖盜取事主胡亮及其父胡儉成八萬元。 案件編號:TWCC174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