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聯合集團案出現戲劇性發展,在審了四個半月、臨近陪審團退庭商議兩名被告是否有罪時,辯方發現控方一名專家證人作供時未有全面披露其背景,認為影響了審訊的公正性,法官經過考慮後,昨日宣布解散陪審團,至於是否重審則未有定論,要到五月七日再開庭決定。 記者:尹彥超
首被告、聯集前主席李明治的律師事後代表李氏發表聲明,指審訊已進行多個月,加上之前的預備工作歷時多年,令各方筋疲力竭,他希望訴訟各方同意中止聆訊。律政司發言人則表示,由於案件的司法程序仍未完結,現階段不能評論是否接納中止聆訊,暫時亦未能計算控方的律師費數額。
李明治及聯集前財務總監謝柱輝一同被控六項罪名,指兩人在九○至九二年間串謀詐騙,以及發表虛假帳目。案件已審訊四個半月,進入最後階段,原定本周三上午完成案情總結,然後由八名陪審員退庭商議兩名被告是否有罪,但當日甫開庭,辯方律師提出新論點,質疑案中控方一名專家證人的背景,認為令辯方未能得到公平審訊,於是向法官申請解散陪審團。
主審的高院法官孫國治昨日裁決時下令不能公布該證人身分,以免影響日後可能重審。他表示,根據近日才公布的資料顯示,證人曾為一家上市公司董事,在任期間該公司涉及關連交易而沒有向聯交所申報,雖然未知證人是否牽涉當中,但證人在法庭作供時有責任申報有關事件,讓辯方有公平機會提出疑問。
法官強調,不能因為某人在業內經驗豐富而可自動成為專家證人,其可靠性亦十分重要,而且法官及控方的總結陳詞中都多次引用該證人的供詞,難以挽回陪審團的觀感,故就算再重召該證人出庭解釋亦無補於事,因此惟有解散陪審團。
法官表示,稍後會要求控方向該證人查詢事件。李明治及謝柱輝繼續獲准保釋,而謝柱輝以家庭團聚為由,獲法官批准發還旅行證件,可以返回澳洲,但須於五月六日前回港報到。
李明治現年六十一歲,九十年代初擔任聯合集團主席,後來辭職。李明治子女名下的家族基金現為聯集大股東,共控制五家上市公司,包括聯集、聯合地產、新鴻基金融、天安中國及上聯水泥,總市值達六十五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