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法院所審理的案件並無陪審團會審。被告首先需於裁判法院的第一庭對控罪作答,即向法庭正式表示認罪或不認罪。若被告認罪及同意案情,裁判官會於當日聽取被告求情說話,然後作出判處。裁判官亦可以把案件押後宣判,以便取閱報告,然後判罰。若被告否認控罪,會訂定審訊日期和審訊法庭。 資料來源:司法機構 本欄隨《法庭》版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