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壹週刊》於九六年刊登文章,指東方報業集團一名新任要員往台灣面見集團主席馬澄坤之父親後,獲委以重任。引起「東方」在高等法院興訟控告誹謗。「東方」不滿法官否決其申請修改狀書部分內容,昨日提出上訴。代表「東方」的資深大律師祁理士(圖)陳詞時披露,七十年代他在律政署工作期間,曾負責檢控「東方」前老闆馬惜珍兄弟等人涉嫌販毒的案件。
資深大律師祁理士代表「東方」提出有關上訴,指原訟庭法官朱芬齡錯誤否決「東方」申請修改狀書,祁提出七八年馬惜珍兄弟因涉及毒品案離港赴台灣,當時眾所周知,指《壹週刊》涉訟文章「面見老馬(馬主席之父)」等字句,含意涉及誹謗「東方」管理層仍受馬惜珍控制。
案件編號:CACV1006/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