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者考慮以自己名義領牌

創業者考慮以自己名義領牌

部分香港人早幾年已開始北上深圳創業,但受制於國家法例限制,均只能以深圳親友或大陸合伙人名義申請牌照。對於深圳當局開放港人可以獨資申請牌照,有人覺得無所謂,也有人表示會考慮改用自己名義領牌。
三十歲的香港人黎忠,五年前已在深圳租鋪創業,不過,申請牌照時是用住在深圳的妹妹黎蘭名義。目前以每月九千元租用了東門區九龍城廣場一個鋪位,每月還須繳付工商登記費二百五十元、稅金五百元。
黎蘭稱,政府放寬申請牌照「無乜特別,都係咁做生意。」
而三十二歲的羅先生在九龍城廣場以每月三萬元租了一個地下鋪位,經營咖啡、蛋撻生意,僱用了十名工人,每月營業額逾十萬元人民幣。他的牌照是以深圳的朋友名義申請的,自己才是「幕後老闆」。
對於深圳當局開放香港人申請獨資牌照,羅先生表示歡迎,並會考慮改用自己的名字去申請牌照經營。談及在深圳創業的難處,他笑稱,有些地方(指政府部門)是必須花錢打點的,以後才能順順利利。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