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高斯定律
第四節:高斯的音波頻率
高斯是個幸運的大思想家。五十年代因為經濟發展問題而大興土木的界外效應爭議,他沒有參與,有關的文章也少讀。旁觀者清,當局者迷,在界外效應的話題上高斯是個旁觀者。是的,有些科學上的問題,知得越少越有利。更幸運的是他無意間遇到了一個奇特的實例,使他能從另一個角度看社會成本的問題。
高斯出自倫敦經濟學院,二十一歲到美國遊學一年,其間在芝加哥大學旁聽了奈特兩課,若有所悟,寫了一篇六年後(一九三七)發表的、四十多年後才被重視的關於企業的本質的文章。一九九一年獲諾貝爾獎時,該文是被提及的二文之一。在諾獎演說中,高斯說:「在八十多歲因為二十多歲時寫的文章而獲獎,是奇異的感受。」
留美一年之後他回到英國任教職,研究的興趣集中在壟斷的話題上,對政府支持的壟斷是他的專長。他調查過英國的郵政局的史實發展,但主要的研究是英國廣播公司的壟斷專利。高斯在一九五一年轉到美國的水牛大學任教職,其後轉到維珍尼亞大學,最後轉到芝大。沒有博士銜頭,到美國任教不便,他以幾篇文章申請,獲倫敦大學頒予科學博士,是榮譽性質的銜頭。曾經與他有一面之緣的戴維德寫介紹信,高斯在美國就找到工作了。
到了美國,高斯的研究還是廣播的壟斷專利。在美國,管制廣播權力最大的是「聯邦傳播委員會」。高斯問:這龐大的權力是怎樣產生的呢?他追查歷史,知道這委員會的前身是「電台傳播委員會」。後者的誕生,是因為在二十世紀初期,美國東岸波士頓一帶的漁民出海捕魚,一去數天,家人與海上的漁船聯絡,報天氣、問平安等,是以無線電機傳達的。問題是多艘漁船出海,好些與家人聯絡時用同一音波頻率,在空中互相干擾,弄得一團糟,而有些好事之徒,亂用頻率報出不實的天氣訊息。「電台傳播委員會」的成立,是為了要管治這混亂的情況。後來委員會的權力不斷擴張,最後變成為「聯邦傳播委員會」,管治美國的所有傳媒。
一九五九年初,高斯為音波頻率混亂的問題寫了《聯邦傳播委員會》(TheFederalCommunicationsCommission)一文,寄到芝大的《法律經濟學報》,要求發表。該學報當時的主編是戴維德。後者一讀來稿,驚為天文。然而,芝大的眾多高手一致認為文內最重要的一個論點錯了,不修改就不應該發表。但高斯堅持己見,認為自己沒有錯,不改。戴老說眾多高人說要改,高斯的回應是既然那麼多高人關注,就是錯了也一定是錯得有趣,應該發表。書信來回幾次後,戴老與高斯協定,文章發表,但高斯要在發表後到芝大澄清他堅持的觀點。
音波頻率的混亂,互相干擾,是難得一見的絕妙實例。看來與工廠污染鄰居類同,但音波頻率的互相干擾卻沒有好人與壞人之別。工廠污染鄰居,工廠是壞人,鄰居是無辜。火車損害穀稻,火車壞,農民無辜。蜜蜂採蜜不付錢,園主好,蜂主壞。河的上游污染下游,上游壞,下游無辜。永遠是一壞一好,壞的要賠償給好的或無辜的,順理成章,從來沒有人反對過。但音波頻率的例子,是你干擾我,我也干擾你,沒有好壞之分。不用考慮誰好誰壞、誰對誰錯,音波頻率的例子提供了一個客觀的角度看世界。我損害你,但同時你又損害我,那應該是由誰賠償給誰了?
高斯在調查聯邦傳播委員會的檔案中,找到一段有趣的發生在一九五八年的對話,是一位議員在聆訊中質疑哥倫比亞廣播系統的總裁。該議員問:「廣播的頻率為什麼不公開競投,價高者得,使納稅人多得利益?要是政府將一塊土地給你畜牧,政府是會收費的,但為什麼土地收費而頻率不收費?使用空間收費為什麼不合理?」總裁的回應,是這觀點新奇,他從來沒有想過。高斯之見,是這新奇觀點新於一七七六年的史密斯(A.Smith),資源(頻率)的使用應該由市場而不是由政府指導的。
完全看不見的音波或廣播頻率,可以界定為私產而其使用可在市場成交,於一九五九年提出來不僅新奇,而且有很大的感染力。我作學生時讀到,在床上輾轉反側地想了好幾晚:如果看不見、摸不着的空中頻率可以界定為私產,世界上還有什麼物品不可以界定為私產呢?頻率可以界定為私產是相當肯定的。
回頭說芝大的眾多經濟學大師反對《聯邦傳播委員會》文內的一個重點,是高斯提出了另一個例子與分析。高斯說如果一塊地用作種麥,又用作停車,其混亂與互相侵犯,與音波頻率在空中互損一樣。頻率的混亂例子既然沒有好人與壞人之分,車輛停在農地上,損害了農產品,也沒有好壞之分了。農地若因為種麥而不准停車,是種麥者損害了停車的人。是要誰賠償給誰呢?
高斯的答案,是要看產權誰屬。要是農地是種麥者的私產,那麼要停車的大可付費給種麥者,付費夠高就買了損害種麥的權利。反過來,如果地權是停車者所有,那麼要種麥的大可給停車的一個租金,把車輛趕出地外。高斯之見,是停車與種麥的混亂,車停在麥田上,是因為土地不是私產的結果。這是說,混亂與互害是因為產權沒有被界定為誰屬。如果產權被界定了,不管誰屬,市場的交易會導致土地價值最高的用途被採用,不會再有混亂的情況。在這例子之後高斯的一句結論清楚而重要:「權利界定是市場交易的一個必需的前奏。」(Thedelineationofrightisanessentialpreludetomarkettransactions.)
我們今天不容易明白,為什麼當年作為首屈一指的經濟學重鎮的芝大,其代表人物會一致地反對高斯上述的分析。我認為成見是主要的困難。我種植,你把車子停在我的農作物上,怎可以不賠償給我?當年不容易看到,我不准你損害我的農作物,是損害了你。更不容易同意的是要我賠償給你,請你把車子駛出農地。
戴維德一字不改地發表了高斯的《聯邦傳播委員會》,作為五九年那期的首篇,交換的是發表後高斯要到芝大澄清他的觀點。高斯反對作公開講話,所以研討是在戴維德之家晚飯後舉行。是一九六○年的春天,戴老請了當時在芝大的最優秀經濟學者,名單如下:MartinBailey,MiltonFriedman,ArnoldHarberger,ReubenKessel,GreggLewis,JohnMcGee,LloydMints,GeorgeStigler,加上戴維德及高斯,共十君子。
這是不容易想像的高手雲集,晚飯後在戴老家中激辯了三個小時,到最後還站着不倒的只有高斯與佛利民。那是後來被公認為經濟學歷史上最精彩的辯論,大名遠播。當晚在場的十君子我認識八個,得到一手的資料,曾經在NewPalgrave經濟學百科全書發表《高斯》時作過陳述。這裡本來不應該再談,但該辯論是重要的一頁經濟思想史,中國的讀者是應該多知一點的。讓我從幾個當晚在場的人的回憶說說吧。
麥基(McGee)的回憶,是當晚飯後高斯首先問:一家工廠污染鄰居,工廠要不要賠償?或政府應不應該抽工廠的稅?所有在坐的人都說要的或應該的。但高斯反對,說不一定,可能鄰居應該賠償給工廠減產。激辯開始後,高斯提出畜牧與種麥的例子(見下節),夏保加(Harberger)搬動椅子造欄杆,阻止牛群吃麥。(高斯不記得有搬椅子的事。)最後所有芝大的人都錯,對的只有高斯。一個英國人單槍匹馬,把整個芝大打敗,驚心動魄。夜闌人靜,大家離開戴老之家時,互相對望,自言自語地說將來可以為歷史作證。
史德拉的回憶略有不同。辯論到半途,佛利民突然站起來開槍亂掃,半個小時後,所有的人都倒下,只有高斯一個人還站着。史氏認為當晚的辯論沒有錄音,是經濟學的一個大損失。
嘉素(Kessel)在辯論前反對高斯最激烈。他的回憶是該晚回到家裡,意識到高斯是史密斯後對經濟體制認識得最深入的人。
高斯自己的回憶,是見所有人都反對他的觀點,有點膽怯,但怎樣也想不出自己錯在哪裡,所以堅持己見。後來聽到佛利民的分析,清楚絕倫,才肯定自己可以安枕無憂。
我沒有向佛利民問及當晚在戴老家中的大辯論。一九九一年高斯獲諾貝獎時,佛老和我到瑞典觀禮。高斯作演說我坐在佛老身旁。高斯進場,掌聲雷動,我靜靜地問佛老:「這個人的諾獎你怎樣看?」佛老回應道:「高斯嗎?他早應在十多年前獲獎了。」
戴家之戰反映着學術研究的可愛。芝大的夏理.莊遜(H.Johnson)當時在英國的倫敦經濟學院,過了一夜,芝大收到他的恭賀電報:「喜聞一個英國人再發現了新大陸!」芝加哥大學歷來以高舉私產與市場知名,反對政府干預,但辯論前他們是贊成政府干預的。高斯出自歷來同情政府干預的倫敦經濟學院,但他反對干預。
(《經濟解釋》之七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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