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城市大學法律學院早前突解僱十名亞裔教員,引發的爭論愈演愈烈,有教員直言城大校方濫權,難以培育敢言的學生,「不如唔好做大學」;一名成績優異的法律系女學生,決定不升讀該校的法律專業證書課程,以抗議校方不合理解僱該批教員。立法會決定插手介入,要求城大校方在下月初出席會議交代事件。
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昨討論監管大學行政的問題,多個大學教職員及學生組織的代表出席,會議卻演變成討論城大解僱教員事件。出席者多認為,大學高層將院校自主混淆學術自由,當作管理不善的擋箭牌。
該校法律學院學生代表余小姐指摘,校方向她表示解僱教職員與學生無關,並假稱有關決定是經廣泛諮詢,令她甚為不滿。她曾向其中一名副校長提出投訴,對方竟問她是否受人教唆,令她感到受辱,「你唔好當我十七歲,我唔係細路哥!」
「我決定離開呢間大學,唔再留喺呢到!」專程從澳洲回港到城大讀法律的她,在會上公言要離開城大。她其後解釋稱,今年畢業後,不會報讀城大的法律專業證書課程。
城大法律學院副教授梁美芬亦批評,校方高層濫權的情況,比起後殖民地時代更甚,「英女皇有絕對權力都唔濫用,𠵱家大學冇自制又濫用!」她認為學校在這種情況下,難以培養出敢言的下一代,「不如唔好做大學囉!」城大昨回應稱,由於上訴委員會正就事件進行調查,暫不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