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二十七歲女會計文員六年內偷去公司一百八十多萬元,昨於區域法院承認三十項盜竊罪後求情稱,因嗜賭母親利用她作擔保人借貸,遭銀行及「大耳窿」追債,迫於無奈冒簽支票盜用公款以還債。 裁判官施允禮指被告違反誠信屬嚴重罪行,且被告長時間犯案,遂將案件押後至四月八日,待索閱被告的背景報告始判。 被告梁冰心,任職會計文員。被控於九五年三月至○一年四月期間,偷竊SincereHatsFactory約一百八十萬元。 案件編號:DCCC115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