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特首董建華曾表示會在七月一日推行高官問責制,但當局至今仍未公布具體方案。政制事務局局長孫明揚昨表示,他將會在下月十五日的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上作詳細滙報,而當中涉及局長和問責局長的權力轉移,需經立法程序確認。
在昨日的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會議上,民主黨議員楊森首先質疑,近來不斷有「政府消息人士」就高官問責制向傳媒「放風」,甚至連問責局長的薪酬都已見報,但政府竟然仍拒絕向立法會披露,做法「離譜」。
孫明揚見狀承諾會在下次會議,即下月十五日向議員滙報,並說:「全部(報道)係假嘅!」
被問及政府推行高官問責制是否需要經立法會通過時,孫明揚強調整個問責制的制度毋須經立法會通過,但由於當中涉及立法賦予新的問責局長辦事權力,因此日後將會向立法會提交法案。
此外,他又表示會積極考慮在立法會提出一項動議辯論,測試議員對問責制的支持。
但不少議員擔心政府遲遲不公布問責制細節,立法會難有足夠時間審議法案。
前綫立法會議員劉慧卿說:「唔可能你四月中嚟,五月中、六月中就要我哋煞科(完成審議)!大家講清楚先,唔好到時又話我發爛渣!」
另外,立法會秘書處所作的一項研究發現,比較英國、美國、新加坡和香港的高官薪酬水平,除新加坡的薪酬標準特別高外,香港的特首和高官薪酬均較英美為高(見表)。
在問責官員的制度方面,於英美和新加坡擔任大臣和部長職位屬政治性,毋須簽訂僱傭合約,與香港即將推行問責制,問責官員要與港府簽訂合約不同。
另外三個國家的立法機關在免去主要官員職務上均擔當一定角色,香港立法會卻無權彈劾主要官員。
孫明揚表示,政府並無意在引入高官問責制時,增加立法會透過不信任議案免除官員職務的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