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過路罰指揮交通

亂過路罰指揮交通

內地多個城市過去也採取過類似長治市的強硬手段,嚴懲違法者。其中最常見的是亂過馬路或不遵守交通規則的騎單車者,除會被執法人員罰款外,還要當街拿着小紅旗指揮交通,直至抓到下位違法者方可脫身。不過像長治市般,要違法者穿上背心示眾則較為少見。
在八十年代,內地城市的街頭經常可以看到打扮趨時的市民頂着太陽,汗流浹背地拿着旗子指揮交通,格外矚目。這些市民其實是因為違反交通規例,當場被捉來當「人辦」的。除了違反交通規則外,一些隨地吐痰的違法市民也會被罰充當糾察,他們要等到抓到下一位隨地吐痰者才能脫身。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