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項研究發現,本港首一百名燒炭自殺死者中,主要都是有工作能力、沒有精神病及身負欠債,年齡介乎二十五至五十四歲人士;而燒炭尋死本是香港獨有的情況,但最近已擴展至澳門、台灣及內地等。有學者擔心,中年人燒炭尋死會擴散到年輕人身上,所以呼籲當局應立即展開預防工作。
由健康及護理促進基金資助的研究發現,從死因庭資料顯示,本港在九八年至九九年間燒炭自殺死亡的全港首一百名死者中,近九成的年齡介乎二十五至五十四歲人士,其中三成七死者為失業人士;五成八有欠債;並分別有四成二及四成在自殺前曾飲酒和仰藥,其中最年輕死者只得十九歲。
負責研究的中大醫學院副教授李德誠表示,燒炭自殺人士的特徵與一般自殺人士有明顯分別,並未有受到工作或疾病困擾。他在研究進行期間曾接觸二十多名燒炭後幸告生還者,發現在錢債問題以外,部分受感情困擾的女士會選擇燒炭尋死。
他又指出,曾燒炭自殺而幸告生還者也會有後遺症,由於腦部腦基底核受到一氧化碳傷害,會出現臉部無表情、手腳緩慢等柏金遜症徵狀,並有機會長期失憶。他強調,燒炭這種港產自殺行為,近日已擴展至澳門、台灣及大陸。
另一名負責研究的港大自殺研究及預防中心葉兆輝博士稱,在以為燒炭是一種舒服及美麗的自殺方法的錯誤觀念下,自殺個案有上升趨勢。日前發生的初中生燒炭尋死已響起警號,擔心年輕人紛紛仿效。
他認為當局應管制未成年人士租用度假屋及購買安眠藥物,並應在炭包上加上自殺熱線、警告及激勵字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