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縱橫:居屋免補地價不可行

投資縱橫:居屋免補地價不可行

身兼香港大學商學院院長及房委會成員的王于漸教授,日前作出震撼性的建議,提出政府應容許居屋免補地價自由出售,他認為這樣做不但令現有的兩個物業市場合而為一,更可將政府無法收回的財富讓居屋業主兌現,而樓價在財富效應下反會上升。筆者以為王教授提出的幾點有值得商榷之處。
王教授以經濟學上的「劣幣驅逐良幣」作為其建議之重要立論,其實並不太貼切,居屋之出現已是超過20年的事情,為何以往不出現目前與私樓市場重叠的問題呢?原因其實有兩方面,一是過往並無暴增的居屋供應量(八萬五房屋政策突然大增了居屋的供應)。其二是97年之後私樓價格大幅下挫,令居屋與私樓的價格差距顯著拉近,才導致現時的「市場重叠」現象。

私樓未必水漲船高
其實大家都知道,若市場之供求回復平衡,甚至出現求過於供,私樓價格之上升幅度與速度必然會遠大於居屋,這正是97年以前的情況。何解?因為樓宇本身存在「投資價值」,當樓價有樂觀的上升空間,王教授所言之問題其實都不是問題,因此「劣幣驅逐良幣」之說,並不切合香港樓市的實況。
至於免居屋地價釋放鎖死了的財富予居屋業主,可為社會創造財富效應,不但涉及資源分配的公平,效果亦似是而非。若建議任何企業能於1年內在港投資某一金額,創造一定數目的職位,而獲豁免5年利得稅,是否更具建設性呢?
「免居屋地價」將居屋變成私樓,前者價格驟升,不一定出現王教授所言的「水漲船高」效應,私樓為了與免地價居屋競爭買家,將價格下調之機會更大,所產生的連鎖效應真不堪設想。
(本欄逢周一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