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政府直接資助的學校,簡稱為直資學校。相對於私立學校,直資學校可從政府得到經常性資助,而資助額取決於學校收生人數,獲得資助之餘,直資學校仍可收取學費,故可有額外金錢改善校舍設施及降低師生比例等。
但若直資學校所收學費,高於一個資助學校學位平均單位成本的二又三分一倍,政府便不會提供任何經常津貼;即小學學費若高於約四萬八千元,中一至中三學費高於六萬八千七百多元,中六至中七學費高於十一萬二千多元,學校便不會獲得政府津貼。
在運作上,直資學校與官立或津貼學校的分別,在於前者可享充分的自由,以訂定符合基本教育標準的課程、學費及收生準則。
此外,直資學校必須把學費總收入最少十分一撥作學費減免之用;而校方亦須與教署訂定服務合約,以確保辦學質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