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投訴兩個半月165宗

互聯網投訴兩個半月165宗

本港上網人數愈來愈多,對互聯網服務供應商之投訴,有增無減,今年首兩個半月,本報共接獲達一百六十五宗投訴,包括用戶因所住大廈無網絡,預付費用被網絡商凍結不獲退款,職員提供錯誤資料,及遲遲不發贈品予客戶等。

香港寬頻職員誤報資料
多位香港寬頻客戶,不滿該公司職員誤導,提供錯誤資料,其中何先生指該公司職員推銷服務時指,月費上限是123元,又稱七日內如不滿服務可要求取消,不另收費,可是其後他要求取消,竟需付550元罰款,且收費計劃上限是218元。
另蘇小姐曾致電香港寬頻熱線查詢停止服務,獲覆可一日前取消,原來要兩星期通知,現因她提早取消服務需付罰款一千多元。蕭小姐及彭小姐同樣投訴該公司職員誤導。

溝通出問題
香港寬頻函覆,可能何先生與推銷員溝通上出現問題,致令其時服務計劃有誤解,該公司已按何先生指示取消戶口。
一般情況下,客戶需於截數日前七個工作天通知取消,惟因蘇小姐個案特殊,已特別安排為其取消。
至於彭小姐及蕭小姐分別因與職員溝通有誤會,以及有關推銷商未能提供正確資料,該公司謹此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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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等網上行贈品4個月
多位讀者投訴,他們選用電訊盈科網上行上網服務時,獲承諾可選擇一部MP3機作贈品,可是遲遲仍未獲贈,其中歐女士稱,去年十一月申請服務,至本年二月仍未能取機。另馬小姐稱,她選擇MP3機作禮物,可是卻獲贈電話卡;而呂小姐則選數碼相機贈品,惟原來該機不支援視窗XP,令她得物無所用。

因船期延誤
電訊盈科發言人稱,早前因船期問題,MP3機未抵港,故未能讓客戶領取,但現時貨源已到達,會陸續通知客戶領取。
馬小姐最初確選擇以電話卡為贈品,該公司現正研究為其更換;至於數碼相機功能不符客戶要求,該公司已向客戶作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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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線寬頻無服務拒退款
居於葵涌的陸先生稱,他一直使用有線寬頻上網服務,並於去年九月續約,且繳付共二千八百八十元年費,使用一年服務。
早前他因即將遷往同區另一大厦居住,遂向有線寬頻查詢搬遷手續。
職員表示,因為該公司網絡未能覆蓋至其新的住址,故此無法提供服務,但又不會退款,只能將其戶口凍結至合約期滿,倘屆時仍未能提供服務,其餘下費用將會作廢,又或可將戶口餘款轉給親屬享用。

手法欠妥善
陸先生極之不滿:「係佢提供唔到服務,唔係我唔用,點解唔可以退款?雖然話可將費用轉畀親屬,但又多多限制,做法好唔妥。」
有線寬頻發言人回應稱,該公司條款已列明用戶搬遷的服務安排,如滿約前該公司於其住址有網絡覆蓋,是會將服務順延。
因為陸先生之前已經用滿一年服務,其實他可選擇取消服務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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