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心郎持鎚登門迫賣樓<br>婦禁前夫踏近家門50碼

負心郎持鎚登門迫賣樓
婦禁前夫踏近家門50碼

【本報訊】中年婦人與夫結婚三十載,丈夫前年宣布在內地「包二奶」,要求她「隻眼開隻眼閉」,婦人選擇與夫離婚,協議丈夫從此不入家門,怎料前夫數月前突然手持鎚子登門,疑迫家人變賣物業,婦人昨日入稟區域法院申請禁制令,阻止對方再作滋擾,踏足住所五十碼範圍。 記者:陳曉薇

原訴人黃碧玉(譯音)昨向記者表示,與任職酒樓的丈夫姚廣忠(譯音)結婚三十載,兩人育有多名兒女,現已成年。其丈夫於八年前開始,每星期到內地消遣,直至○○年某天家人共進晚餐時,突然宣布想與同居四、五年的內地女友共同生活,要求她「隻眼開隻眼閉」,黃婦最後選擇離婚,而丈夫承諾從此不入家門,惟兩人名下單位的業權一直未解決。
黃婦稱,約於十個月前,前夫手持鎚子及行李登門,懷疑他想解決業權問題,家人怕他以武器逞強,便向警方求助,黃稱精神和情緒因此受到打擊,不過前夫多在內地,在這段時間內亦再無騷擾家人,但她又恐怕再度受滋擾,才會向法庭申請禁制令。

為免再搞事
黃婦坦言,與丈夫相處多年,踏入中年婚姻才觸礁,起初心情的確難以平復,幸得子女支持,覺得已較年輕失婚婦人幸運,為怕前夫食言,再踏足家門搞事,才訴諸於法庭,而業權問題亦交由子女與父商議。
原訴人在入稟狀中要求法庭頒令禁止與訟人姚廣忠繼續作出騷擾她的行為,包括毆打、滋擾及恐嚇。並要求禁制與訟人接觸她,或進入其青衣海悅花園單位的五十碼範圍內,以及索取財物損毀、無故騷擾、懲罰性賠償及堂費。
案件編號:DCCC163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