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偷車 犯案纍纍

14歲偷車 犯案纍纍

案中被告楊培恩半生與「車」結下不解緣。他十四歲因偷單車被判感化,自此不斷犯法,不少涉及擅取汽車及打劫,終在七三年因謀殺入獄,八九年獲港督特赦釋放,一直努力做與車有關的工作,可惜失業欠債,重蹈覆轍,最終撞車被捕,再一次鋃鐺入獄。
一頭灰白、身材瘦削的楊培恩,架着一副又大又闊的眼鏡,昨日在犯人檻內顯得相當懊悔,代表律師希望法官輕判,讓他早日出獄,與前妻團聚。
楊培恩生於內地,念書至小三,六二年初次犯法,詎料不知悔改,繼續偷竊、擅取汽車及打劫,後來因謀殺罪判囚終生。
其後,楊培恩在獄中進修,學懂少許英語,出獄後當上職業司機,又曾開設汽車用品專門店,但失敗告終。
他在九三年底犯爆竊判監九個月,出獄後曾替淺水灣一戶有錢人做司機,後來轉到一家運輸公司做司機,數年後遭裁退,在失業失意下,重蹈覆轍。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