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義工假籌款簽保

女義工假籌款簽保

【本報訊】「彩虹助學計劃有限公司」女義工,去年九月假借「中國助學基金」名義,偕同七名少女在沙田大圍火車站外,以二十元一支筆籌募捐獻,善心人捐款後生疑,致電查詢揭發非法籌款,女義工昨日被判自簽八百元、守行為十二個月,同案七名少女皆獲撤銷控罪,但因其中一人無到庭應訊被通緝。
被告李佩麗(三十四歲),原被控於去年九月十五日,在沙田大圍火車站外公眾地方,未得社會福利署批准下參與募捐善款。控方昨日於沙田裁判法院表示,不提證供起訴其餘七名年齡十四至十七歲的被告。
案件編號:STCC16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