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就是美,簡單就是好。即使頭腦簡單,也是好事;當你不用把事情想得太複雜,你就可以專心把肌肉練得發發達達。我喜歡發達,所以喜歡簡單。為了把生活變得更簡化,我決定把所有辦事的理由,化繁為簡,化二為一。
我發現,每辦一件事,起碼有兩個理由。第一個是所謂「好的理由」,第二個是「真正理由」。「好的理由」,是用來向外界宣揚的;「真正理由」,是必須向外界隱瞞的。你有了兩個理由,就像有了兩個女人那樣,需要隱瞞一個,很麻煩。
比方說,擺喜酒這回事,好理由是「讓一對新人高高興興」,真正理由卻是「一定要做足給人家看否則會被別人(包括陌生人)看不起」。又譬如,染金毛這回事,好理由是「玩吓嘛,好玩吖嘛」,真正理由卻可能是「我想人家以為我是日本人」。
經常要謹記向外宣揚哪一個理由,向外隱瞞哪一個理由,實在很費力。而且,有時候稍一不慎弄錯了,把需要隱瞞的宣揚了,那就真是前功盡廢了。
從昨天開始,為了簡化自己的生活,我決定刪除辦事的「好理由」。例如,以後坐屎坑,也不再說是為了「閱讀叢書,增廣知識,希望有一天能夠為社會服務」。以後,坦白承認坐屎坑坐得那麼久的理由,是因為想偷懶,而,偷懶其實很悶,所以需要帶些讀物如廁。
自從實行了「一事一真正理由」的行動之後,我覺得生活簡單了許多;既然不用捏造那麼多東西,自然也不用記着那麼多東西,做人也醒目了許多。
要是你現在問我,為甚麼喜歡看女人不穿衣服的照片?以前我會說「因為女人是上帝的傑作,女人的胴體是一件藝術品,因為我純粹以藝術家的眼光來欣賞」等一大堆廢話。現在,我只會醒目地說,因為我鹹濕。
簡單是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