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將於下月恢復二讀旅行代理商修訂條例草案,將旅遊業議會規管權擴展到接待遊客旅行社,議會則要增加四名非業界代表加入董事局,而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李華明則要求旅業議會四名代表應全由政府委任,並非由界內推薦,增加透明度,否則會游說議員否決草案。
李華明又表示,要增加議會透明度及對公眾問責性,議會有需要成為一個法定組織,據他了解,長遠而言,政府亦覺得有需要將議會變成法定組織,但這是一個「大手術」,暫時未有時間表,但政府亦承認,若真的有需要,一切是「可快可慢」。
根據旅行代理商修訂條例草案,日後接待來港旅客的旅行社,要先成為香港旅遊業議會會員,政府則要求擴權後的旅遊業議會加四名非業界董事,但議會則要保留其中二人由議會推薦。
李華明認為議會要求不可接納,因為旅遊業議會完全是界內自組組織,但卻擁有極大權力,外界已關注議會是重視公眾利益還是業界利益,增加非業界董事正好平衡這個衝突,若果這些董事要由議會推薦,就失去了意義,若議會不接納,他會游說議員否決草案。
而黎高穎怡則表示政府對此並無反對,更保證會向議會嚴肅反映議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