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諮詢新停牌安排

港交所諮詢新停牌安排

【本報訊】聯交所昨日發表上市公司通告即時發布機制公開諮詢文件,為免公眾要經常進入港交所(388)網站,查看有否新通告發布,該所建議,在交易時段內,每隔半小時或一小時,統一發布一次新通告,除董事局人事變更、不明股價異動標準回覆、股東大會通告,以及認股證授出日期通告發布後毋須停牌外,業績通告發布後,需停牌至少一小時;事先須經聯交所審閱的通告,發布後更要停牌至少兩小時,讓市場有充足時間消化通告內容。
投資銀行及上市公司對此機制表示歡迎,認為可以增加通告發布的彈性,至於發布業績及敏感消息時,會否使用該機制,或是沿用目前開市前、收市後的發布習慣,以免令公司股票交投要暫停一段時間,則要視乎屆時個別情況而定。
市場人士說,由於交易所日後很大機會取消午休時間,以及將下午收市時間,推遲至五時或六時,使用此機制發布業績的機會可能較大,但配售或收購合併通告,由於一般較為複雜,使用此機制的機會料較微。
聯交所表示,收到上市公司交來的通告後,若需要停牌讓市場消化的通告,將會自交易所收到通告定稿時立即停牌,而復牌時間,則會由通告在港交所網站上公布之後起計。是次公開諮詢將於4月2日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