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認攝少男出浴

同志認攝少男出浴

【本報訊】三十九歲倉務助理與妻同牀七載後,驚覺有同性戀傾向,在難抵長期精神壓抑下,斗膽在觀塘曉光街室內運動場男更衣室內,偷攝錄少男出浴裸露場面。被告昨於觀塘法院承認一項遊蕩罪名,案件延至下月十五日,待取閱感化官、精神及心理報告判刑。
辯方律師求情時指,被告結婚七年,於去年三十八歲時,始知自己真正的性傾向,被告因難抵長期壓抑而偷拍少男沐浴,令社會不能容忍,但被告從無打算偷拍事主容貌,認罪亦可免事主出庭憶述經過,這類事件在港並不常見,不需處以阻嚇性刑罰。

背囊發現影帶
被告陸泳明(三十九歲),任職倉務助理,無案底,承認一項遊蕩導致他人擔心罪名。案情透露,十四歲少年於本月三日在更衣室內,脫衣洗澡後赫見被告藏身另一浴室格內,以半透明的浴簾掩藏自己及攝影機,因他當時並無穿上衣服,故感非常害怕。
事主稍後向在場父親投訴,其父報警求助,警方到場後,又在被告背囊發現另一影帶,內容涉及一名不知名男子蹲下如廁的露股影像。
案件編號:KTCC1828/02